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又称“261号文”),关于防止电信诈骗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有关网络支付的条文网络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应: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签订协议约定账户与账户、银行之间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那么央妈意欲何为呢?
“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支付宝、微信要限制转账笔数”;“账户6个月内无活动将暂停使用”……近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发广泛关注。
从条文规定来看,央行并未规定支付的额度和笔数,而是“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签订协议约定账户与账户、银行之间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即限制的额度为支付机构与支付平台协议约定笔数,此中是明显有弹性空间的。换言之,支付平台应该根据自身大数据和风控管理能力,对笔数和限额进行指导,并作为协议参考。在“261号文”中的“账号分级”,实为支付机构要根据账号分级进行风险管理,意味着支付机构在规范网络电信诈骗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新规有哪些跟我们有关?共有五大方面。
1.一个人在同家银行只能开一个I类账户,如果要再开新户,只能选择Ⅱ类户或Ⅲ类户。新通知发布起三个月内,同行取现、转账等免收手续费。
2.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期间可申请撤销转账。
3.支付宝、微信要限制转账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4.同一手机号对应同一身份证。电话与身份证号码一一对应。
5.账户6个月内无活动将暂停使用。
终南泵阀:品质至上 始终如一
资料来源:上海终南泵阀制造有限公司专业液下排污泵、污水泥浆泵生产厂家,公司网站www.zonan.cc 转载请注明出处